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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不再見光死 ~ 談藥物引起光敏感

恆琳藥師在地球上,陽光、空氣與水是生命的三大要素,炎炎夏日即將到來,毒辣的陽光總讓人又愛又恨。這幾年隨著地球暖化,大氣中的臭氧層受到人為排放汙染物的破壞而減少,導致地面紫外線強度增加,一不小心就曬傷了。防曬不是女性的專利,長時間待在戶外工作者,以及某些皮膚敏感,或正在服用具有光敏感性藥物的民眾更需要特別小心。

一般而言,紫外光線可分為UV-A、UV-B及UV-C三種,UV-A是長波紫外線(波長315nm到400nm範圍之內),可穿透臭氧層到達 地表,具有很強的穿透力,會影響到皮膚的真皮層引起皮膚變黑老化;UV-B則是中波紫外線(波長280nm到315nm範圍之內),雖然到達地面的輻射量只有一成左右,但會進入皮膚的表皮層被吸收,出現曬紅、曬傷情況;至於UV-C的波長最短(100nm到280nm範圍之內),對人體影響最小。紫外線分佈又隨著季節、時間與環境有所不同。以季節來說,臺灣所在的北半球,最大的紫外線照射量出現在六月至八月;一天中又以正午時分,紫外線穿越大氣層的距離最短,照射量最強;另外地表反射也會增加紫外線強度,像是雪地的反射量高達85%,因此身處雪地也可能會曬傷。

不知您是否曾留意過新聞氣象時間有提供紫外線指數預報,提醒民眾採取適當防曬措施。紫外線指數可分為低量、中量、高量、過量及危險五等級,只要在危險級的陽光下曝曬超過15分鐘,就有很大機率會被曬傷。在大太陽下出門,像是戴帽子、戴太陽眼鏡、撐陽傘或塗防曬乳是很多人會採取的防曬措施。然而,如果把防曬乳當成美白化妝品,光只擦臉,但脖子、手臂、背部或腿部等其他陽光會照射到的部位都沒擦,或誤以為擦了高防曬係數的產品,就可以抵擋一整天的艷陽而沒補擦,都可能讓皮膚在強烈日照下出現發紅、發癢、小水泡等光敏感反應(photosensitivity)。

當曝曬陽光或人造光源下,在一定時間內皮膚出現紅疹、搔癢或相關過敏反應即可稱為光敏感,每個人忍受的時間不一,症狀發生機率也不盡相同,有些人在多次曝曬後才會出現症狀。依臨床表現可分為光毒性(Phototoxic)與光過敏性(Photoallergic)兩大類,除了本身的特異性免疫反應,像是有紅斑性狼瘡、免疫疾病等疾病者容易出現光過敏反應外,有些藥物和食物也可能增加人體對紫外線的吸收度,進而產生症狀。

光毒性光敏感患者皮膚接觸曝曬的部位,會出現紅、腫、痛或膿皰等,類似日照後曬傷的情況;至於光過敏性光敏感所造成的皮膚損害,多與免疫調節機制相關,有較長的誘發過敏反應潛伏期,除了像曬傷般的皮膚症狀外,還會出現紅色斑疹、脫皮、水皰等,伴隨灼熱及癢痛感,非曝曬部位也可能有症狀發生。服用光敏感性藥物一段時間後,若過度曝曬紫外光,曝曬部位的皮膚便會產生光敏感現象,甚至擴散至其他未曝曬的部位,嚴重的話也有機會導致類似史蒂芬強森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的全身性皮膚病變,因此民眾不可不慎。

目前已知可能導致光敏感反應發生的藥物,包括:Fluoroquinolones 類抗生素(Moxifloxacin、Ciprofloxacin、Levofloxacin、Gemifloxacin)、Tetracyclines 類抗生素(Doxycycline、Minocycline、Tetracycline)、利尿劑(Thiazide類、Furosemide、 Bumetanide)、抗病毒藥物(Amantadine、Ritonavir、Saquinavir、Zidovudine等)、抗黴菌藥物(Griseofulvin、Voriconazole)、磺胺類衍生物(Sulfonamide)、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SAIDs,如 Piroxicam、Ketoprofen)、抗瘧藥(Hydroxychloroquine、Quinidine)、口服A酸(Isotretinoin)、Phenothiazines類抗精神劑(Chlorpromazine)……等。除了藥物之外,像是檸檬、橘子、葡萄 柚、九層塔、芹菜等含有感光物質(Psoralen)的食物,容易曬傷的人也不宜吃太多,以免出現皮膚光敏感反應。治療光敏感引發的局部紅疹,可以選擇使用局部外用類固醇藥膏塗抹於患部,症狀大約可於一週內緩解,另可用抗組織胺藥物治療搔癢症狀;若是因紅疹引發癢痛感,建議應求診皮膚專科醫師診療,傷口嚴重感染時則需視情況給與抗生素藥膏或口服抗生素,以防止進一步感染。

最有效地預防藥物引起光敏感的方法,就是在服藥期間避免過度曝曬陽光,做好防曬工作,尤其是在紫外光最強的午間時段更應減少接觸陽光的機會。若有外出必要,可穿著具有防曬係數的長袖衣物和帽子,撐深色或兼具隔熱與遮光性的陽傘,或是戴上遮陽帽。至於防曬產品的選擇,目前多半以SPF值(Sun Protection Factor)防曬表示產品對於UVB的防曬能力,防曬效果的換算方式為SPF乘以曝曬後產生症狀時間。舉例來說,假設皮膚在不擦防曬的情況下約15分鐘後會變紅,擦上SPF20的防曬產品後,皮膚大約能延長至300分鐘(5小時)左右才會發紅。不論哪一類的產品,只要防曬係數相同,它們就具有一樣的效果,可依個人的需求選擇。

一般來說,以室內活動為主的人,選擇SPF15-30即可,假如室外活動較多,可選擇SPF30-50的防曬產品;如果從事水上活動,應注意防曬品是否防水,並適時補擦。

最後提醒您,可能造成光敏感的藥物有許多種,發生光敏感情況也並不一定要立即停止服用藥物,應詢問主治醫師後,由醫師評估是否應該停藥;若有相關病史或懷疑光敏感引起的皮膚不適應也應主動告知醫師,如此可及早預防,避免再次發生。若是對於本身服用的藥物是否有光敏感疑慮,領藥時可主動詢問藥師,以維護您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