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諮詢的過程中,常常聽到病患很緊張地詢問:藥師,怎麼辦?我好像過敏了!可能是藥物引起的嗎?到底什麼是藥物過敏呢?發生藥物過敏時,又該怎麼辦呢?如何可以預防發生藥物過敏呢?說明藥物過敏前,要先介紹一下人體的免疫系統,自體免疫系統的防禦機制是身體裡天生的保護網,若是體內接觸到某些特別的外來物質,基於保護身體的生理功能,免疫系統會有一連串複雜的生化反應,其目的是要排除或消滅這些外來的物質,然而在身體對抗外來物質的過程中,可能會有某些特殊的症狀出現,而表現的方式因人而異,大部分是發生在皮膚的症狀,如果這些問題是因為藥物引起的就是所謂的藥物過敏。
過敏症狀發生的時間點是在服用藥物之後,但不一定是在首次服藥之後,有時候會發生在下次接觸到相同的藥物時,且藥物過敏反應具有藥物的特異性與復發性,意思就是說如果對某藥物曾經發生過敏反應,下次如果再接觸到相同類似的藥物時,就可能會再產生類似的過敏症狀。藥物過敏反應與藥物的藥理作用及劑量多寡可能無直接的關係,就臨床的經驗而言,發生藥物過敏的使用劑量可能會低於建議的治療劑量。藥物過敏反應常見的臨床表現,大致可以區分為下列幾點:皮膚紅疹、搔癢、蕁麻疹、眼睛或嘴唇血管性水腫、噁心、嘔吐、呼吸困難、心跳加快、意識混亂…等,當發現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症狀時,應該馬上尋求醫師的協助,因為如果發生嚴重過敏性休克的情形,可能會有立即性的生命危害。
藥物過敏反應依症狀發生的時間可分為立即型、加速型及延遲型三大類。
如果發現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情況時,首要的處置是先停止繼續服用藥物,但不要任意丟棄該藥物,將所有曾經使用過的藥物保留,請攜帶疑似藥物並立即回診,一般的治療原則如下:
藥物過敏反應依症狀發生的時間可分為立即型、加速型及延遲型三大類。
- 立即型:過敏症狀發生在服藥後一小時內;如全身性過敏反應、支氣管痙攣、皮疹或血管性水腫。
- 加速型:過敏症狀發生在一小時以後至三日內;如蕁麻疹、哮喘。
- 延遲型:過敏症狀發生於首次接觸藥物的三日以後;如黏膜與皮膚的嚴重症狀與剝落性皮膚炎,或是貧血、血小板數目減少、白血球數目減少等血液學的變化。
如果發現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情況時,首要的處置是先停止繼續服用藥物,但不要任意丟棄該藥物,將所有曾經使用過的藥物保留,請攜帶疑似藥物並立即回診,一般的治療原則如下:
- 急性過敏反應的處置:立即停用任何疑似引起過敏的藥物,針對過敏的症狀給予症狀治療的藥物,包括類固醇及抗組織胺藥物。當發生更嚴重的過敏症狀時,視狀況給予維持心肺功能的治療。
- 替代性的藥物治療:如果疑似引起藥物過敏的藥物是病患治療療程中不可或缺的藥品,為避免繼續給予過敏藥物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需要更換成其它替代的藥物治療,以持續原先的治療療程,同時降低過敏的傷害。
- 藥物的減敏治療:如果無法使用其它的替代藥物,而原先的藥物治療又不能中止,其可行的辦法可以在醫療人員的監督下,從低劑量的藥物開始使用,視狀況再逐一加量,同時給予預防性的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