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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藥物過敏

廷聿藥師藥物諮詢的過程中,常常聽到病患很緊張地詢問:藥師,怎麼辦?我好像過敏了!可能是藥物引起的嗎?到底什麼是藥物過敏呢?發生藥物過敏時,又該怎麼辦呢?如何可以預防發生藥物過敏呢?說明藥物過敏前,要先介紹一下人體的免疫系統,自體免疫系統的防禦機制是身體裡天生的保護網,若是體內接觸到某些特別的外來物質,基於保護身體的生理功能,免疫系統會有一連串複雜的生化反應,其目的是要排除或消滅這些外來的物質,然而在身體對抗外來物質的過程中,可能會有某些特殊的症狀出現,而表現的方式因人而異,大部分是發生在皮膚的症狀,如果這些問題是因為藥物引起的就是所謂的藥物過敏。

過敏症狀發生的時間點是在服用藥物之後,但不一定是在首次服藥之後,有時候會發生在下次接觸到相同的藥物時,且藥物過敏反應具有藥物的特異性與復發性,意思就是說如果對某藥物曾經發生過敏反應,下次如果再接觸到相同類似的藥物時,就可能會再產生類似的過敏症狀。藥物過敏反應與藥物的藥理作用及劑量多寡可能無直接的關係,就臨床的經驗而言,發生藥物過敏的使用劑量可能會低於建議的治療劑量。藥物過敏反應常見的臨床表現,大致可以區分為下列幾點:皮膚紅疹、搔癢、蕁麻疹、眼睛或嘴唇血管性水腫、噁心、嘔吐、呼吸困難、心跳加快、意識混亂…等,當發現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症狀時,應該馬上尋求醫師的協助,因為如果發生嚴重過敏性休克的情形,可能會有立即性的生命危害。

藥物過敏反應依症狀發生的時間可分為立即型、加速型及延遲型三大類。
  • 立即型:過敏症狀發生在服藥後一小時內;如全身性過敏反應、支氣管痙攣、皮疹或血管性水腫。
  • 加速型:過敏症狀發生在一小時以後至三日內;如蕁麻疹、哮喘。
  • 延遲型:過敏症狀發生於首次接觸藥物的三日以後;如黏膜與皮膚的嚴重症狀與剝落性皮膚炎,或是貧血、血小板數目減少、白血球數目減少等血液學的變化。
因為年紀、性別、疾病、基因等個體的差異,服用藥物之後發生藥物過敏的機率或嚴重度會有所不同,但目前並無明確的危險因子可預測藥物過敏的發生,可是,如果有家族的藥物過敏史或罹患肝腎或血液方面疾病的病患,都是發生藥物過敏的高危險群。任何的藥物都有可能會引起藥物過敏,但在國內常見發生藥物過敏的藥品有抗生素、放射線檢查顯影劑、非固醇類消炎止痛劑、麻醉劑、抗癲癇藥物等。

如果發現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情況時,首要的處置是先停止繼續服用藥物,但不要任意丟棄該藥物,將所有曾經使用過的藥物保留,請攜帶疑似藥物並立即回診,一般的治療原則如下:
  • 急性過敏反應的處置:立即停用任何疑似引起過敏的藥物,針對過敏的症狀給予症狀治療的藥物,包括類固醇及抗組織胺藥物。當發生更嚴重的過敏症狀時,視狀況給予維持心肺功能的治療。
  • 替代性的藥物治療:如果疑似引起藥物過敏的藥物是病患治療療程中不可或缺的藥品,為避免繼續給予過敏藥物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需要更換成其它替代的藥物治療,以持續原先的治療療程,同時降低過敏的傷害。
  • 藥物的減敏治療:如果無法使用其它的替代藥物,而原先的藥物治療又不能中止,其可行的辦法可以在醫療人員的監督下,從低劑量的藥物開始使用,視狀況再逐一加量,同時給予預防性的藥物治療。
在本院的醫療資訊系統中會有所有病患的過敏記錄,當門診醫師處方疑似過敏藥物時,電腦系統會立即提醒處方醫師,而在藥局作業端,藥師在核對門診病患所有處方藥物時,也能同時確認過敏記錄。但是,疑似引起過敏的藥物可能在下次的就醫過程中再被其它不同醫療機構的醫師處方,因此,如果曾經有發生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病史經驗的病患,應該將過敏藥物的藥名牢牢記住,在每一次的就醫過程中,主動且積極地提醒醫師自己的藥物過敏病史,避免被重複處方疑似過敏的藥物;另外,在部分的醫療機構會提供藥物過敏記錄卡,請在就醫的時候隨身攜帶,主動出示給主治醫師。